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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业主主动讨要消防权获礼赞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0-12-06  来源:天下安防网  浏览次数:429
核心提示:  据报道,从本月2日起,北京市海淀区当代城市家园小区的业主们,开始自发拆除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的围墙。业委会成员称,6米宽的消防通道

  据报道,从本月2日起,北京市海淀区当代城市家园小区的业主们,开始自发拆除占用小区消防通道的围墙。业委会成员称,6米宽的消防通道被开发商占用长达3年。上个月,上海发生高楼大火,业主对小区消防通道更加关注。4日,开发商的通告显示,该围墙将于本月底拆除。

  法学家耶林说:“一切权利的前提,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。”套用该名言的句式与逻辑,我们可以说,公民享有安全的前提,就在于要时刻保有安全意识,时刻为自身安全主张权利,比如捍卫消防权、讨要消防权。公民的安全意识体现在哪里?在“还我消防通道,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”的标语里,在不屈不挠的交涉和抗衡中,甚至在抡起铁锤砸掉围墙的行动中,当然,它还在向海淀区消防局举报的权利意识中。

  海淀区当代城市家园小区的业主们,值得激赏。当他们的消防权被侵犯后,他们选择的不是沉默,不是服从,而是积极为自身权利而战,最终在多方合力的推动下,他们赢得了维权胜利。这个维权案例具有符号性的范本意义,它告诉我们,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损时,一定不能忍气吞声。

  同时需追问的是,为何这个突兀的围墙竟然存活长达3年之久?据报道,小区内的该消防通道,2007年底被开发商占据,并砌上围墙。居民多次找物业、居委会协商,但均未果。消防通道是保障生命安全之道,如果通道被占,发生紧急情况时,救援车辆必然不能顺畅通行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这是基本的常识,开发商为何敢于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之脑后?如果说,在利益驱动下,开发商的占道之举并不难理解,那么身负监管之责的职能部门为何长期失语?

  可以确定的是,如果职能部门早一点介入,比如北京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能够当机立断、及时干预,这堵制造安全隐患的围墙,也就不可能苟活到现在。

  令人不解的是,开发商已接到海淀消防支队的整改通知,却要拖到月底才拆除。对于开发商这种明显的推诿,消防部门必须敦促他们立即纠正。而且,仅仅拆掉围墙还不够,根据《消防法》,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”,应被科以重罚。

  在这起事件中,我们固然应该为业主们的安全意识叫好,为讨要消防权所迸发出来的公民意识礼赞,同时不能不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叹息。根据《消防法》,消防人员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,还将被惩处。“宜未雨而绸缪,忘临渴而掘井。”我期待,北京相关部门能够主动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,以最大程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莫等悲剧发生了才大惊失色、后悔不迭。

  (来源:人民网-《京华时报》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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