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5日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,本市首部《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》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按规定,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物建筑群今后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。
规范要求,不得在文物建筑原有的彩画、壁画、砖雕、木雕、石刻、隔扇、多宝阁、落地罩、室内外各类装饰以及题名、题记等附属物之上设计安装任何设备及管线等。
同时,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文物建筑群及引入生产、生活用电、用火的文物建筑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。
此外,消防安全保护等级三级以上的文物建筑宜设火灾应急广播,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场所,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或人工警报发生器。 (来源:法治晚报)